与其给建议,不如先倾听,只有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需要给出建议:
首先,对方说出问题何在,以及问题为什么重要;其次,对方说出可能的解决方法(对方已经做的功课,至少必须跟他要求你去做的相当);最后,对方说出为什么你是适合提供帮助的人选。
一般来说,“建议”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建议对方做什么。例如:现在就辞职。
2.建议对方不要做什么。例如:不要辞职。
3.给予信息。例如:辞职后你大概会面临的一些状况,包括……
4.支持对方的决定。例如:关于辞职,你应该先跟你太太聊一聊。
研究显示,多数人偏爱第三种内容,也就是有人提供额外的信息,让自己多一两个选择,而不是被直接告知这样做,或者不要那样做。
“如果是我,我会这样做。”这些话听起来虽然好像有所帮助,但实际上可能根本不适用于对方。比较理想的做法是,告诉对方你曾遇过的类似情形,但是提醒对方,你的处理方式并非可以一招走遍天下。
给予别人建议的重点,不在于替对方解决问题,而在于让问题变得更容易了解,而且鼓励对方采取解决行动。最好的建议者会让对方在谈话结束时,不只对问题很清楚,而且觉得自己有方向与动力可以克服问题。
所以,给别人建议时,提供的信息要比提供的建议多,而且“听”要比“说”多。
摘编自 《EM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