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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无罚款行不行?
作者:姜朝霞  发布日期:2013-03-22  点击数:

 

“罚款”一直是企业管理的主要杠杆之一。上班吃零食、没有完成任务、会议顶撞领导、不穿工装、上厕所超时……或大或小的员工违纪事件,企业都习惯用“罚款”来解决。员工对此或有微词,但大都习以为常。但最近《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的公布,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早已被大家视为“当然”的管理手段。
 
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单位如果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罚,则对单位按照已经实施经济处分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广东省人大财经委还建议再增加“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扣减工资等经济处分”的规定。草案第52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经济处分内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已经实施经济处分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对于普通职场人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平时一些无伤大雅的小过错不用再遭受经济处罚。但企业管理人员对此却并不一致看好。没有了罚款的企业制度还实行得下去吗?这是他们最为担心的。
 
在越来越提倡人性化管理的今天,“罚款”算是比较“文明”的一种管理方式,比起训斥、体罚、羞辱等等粗暴方法,罚款是比较“和谐”而有效的。如果罚款被取消,也就意味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唯一会让员工“肉疼”的处罚方式退出江湖。其他让员工没有“痛感”的管理手段,是否能担当起防微杜渐的管理重任?
 
有HR说,没有经济处罚的管理是无效的,尤其对于人员庞杂的大型制造类企业,细节决定成败,对员工细节的拷问几至严苛,若没有“罚款”作为员工细节失误的处罚,生产过程将无法管控,产品质量也将无法保证。
 
也有人说,罚款是“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是管理人员懒惰和呆板的产物,早该废止。中国企业管理方式的前进,需要有勇气和魄力抛弃那些试图一劳永逸的粗暴手段。没有“破”,就没有“立”,总会有新的、更有效的方式代替罚款,成为激励员工的主流。
 
没有罚款的企业不一定会乱套,也不一定会成为员工的乐园。这份争议颇大的草案,最终会走向何方,要看全体管理人员的智慧。
 
交锋:
 
一方面,经济惩罚可以让员工安分守己,是有效的管理手段。另一方面,罚款本身简单粗暴,员工抱怨,于法律也无依据。禁止企业罚款,对企业来讲,是利还是弊呢?
 
正方:利
 
理由一:建立和谐劳资关系
 
企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是因为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强者地位,因为是强者,所以随意制定处罚措施,让员工敢怒不敢言。虽然这样的处罚方式可以让员工谨小慎微,紧随着企业的指挥棒走,但这也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划开了一道鸿沟,员工永远不会跟企业一条心。没有员工的支持和忠诚,仅靠劳动与金钱的交易,不可能有和谐的劳资关系,企业也不可能走得长久。
 
理由二:破旧迎新
 
罚款,简单而有效,虽然损害了员工的权益,但企业管理者还是很依赖它。如果没有立法规定禁止企业向员工罚款,那么管理者们很可能在这件“法宝”上睡上更长的时间,不会积极思变。管理方式的进步,除了企业自身在竞争中不断进行调整,向优秀企业看齐,也需要政府立法进行推动。相信罚款不是唯一有效管理方法,一定会有更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代替它。
 
理由三:企业罚款本就不合法规
 
对员工罚款这一法律依据始于1982年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其中有规定: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用人单位可以给予经济处罚。然而这个条例早在2008年就被废止,而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反方:弊
 
理由一:让管理变得复杂
 
企业在管理中运用到“罚款”这根杠杆的多是在一些细节管理,比如迟到、上班时时间吃零食、私自外出等等。这些小细节的管理,员工犯错率很高,难以花费很大心力去一一解决。而罚款可以算是小小的处分,不会伤及员工大的利益,又会让他们记住教训,减少重复犯错的机率。取消罚款,会让员工对小错放松警惕。
 
理由二:不利激励员工
 
对违反企业规章的员工,不宜用大力度的处罚方式,如警告、开除,更不宜视而不见,任其发展。罚款正是两者间比较合适的一种管理方式,避免了管理走向极端,又达到了管理的效果。如果取消罚款,在违反企业规章的处理上就需要管理者自己做出相应处理,这容易导致员工与管理者的直接冲突,也会产生不公平。
 
理由三:企业自主权得不到保障
 
众所周知,企业有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人事任免权等在内的自主权,世界上几乎所有企业为了管理的需要都会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为了保障规章制度的执行也大都规定了对于员工进行经济处罚的手段。如果完全废止经济罚款,企业丧失了执行自己规章制度的手段,企业的自主权又如何得到保障?
 
达人说法
 
没有了罚款,还可以这样做
 
——总裁培训网高级讲师孙一宁
 
一种制度的有效执行,必然要有一套奖惩措施来保证,只是这套措施是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认为罚款并不是一种很好的管理方式,我个人在管理过程中,也会遇到过形形色色的故意挑战既有制度的员工,但我从来没有把罚款作为一种强制规范的手段,对于企业内已有的罚款制度,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也一一废止。
 
我自己总结了关于奖惩的一套措施,其实也是罚款的一个变种,不过融合了人文关怀在里面,首先对责任事故进行界定,把可能发生的一系列事故问题进行一一列出来公示。经过鉴定非个人原因导致的问题,可以免除全部责任。对于迟到、早退等问题,只要提出合理的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判定合理的话也是可以免除责任的,但要控制发生的次数。赏罚措施只是在公司固有的薪酬制度基础上加一补充协议,采用薪酬浮动的薪酬制度。同一岗位等级内划分几个基本薪酬等级,对于表现突出的可以不断上浮薪酬等级,升至岗位内*********就不再做调整或定向培养提升岗位等级。对于表现差的员工采用下浮薪酬等级,下浮至岗位内最低薪酬等级或下调岗位等级直至解雇。
 
在当前经济下行,招人困难的局面下,我们必须拿出部分精力来了解我们的员工。罚,不是管理“不听话”员工的王道。我们应该去真正的去发现、了解我们的员工,才能让员工更好的为我们工作。
 
网友评论
 
斗门民声:
 
不能罚款,但是,可以反过来制定奖励制度呀!根据绩效进行量化奖励,形成激励机制。而对于确实违反工作纪律严重的员工该警告的警告,该辞退的辞退!
 
中国刘学刚:
 
有些管理者习惯抡起“罚款”这根杀威棒来立威,忽略了人的情感需要、人格尊严、平等需求,自己高高在上,放弃了做思想工作,造成对立情绪,管理效果不佳。
 
听看自取两便:
 
不能罚款就无法有效管理,这本身就说明管理者的能力、水平需要提高。负向激励应该慎用,尤其是在现在的用工形势下。
 
曹泽能_心理师:
 
如果企业管理员工的方式,只能是罚款,那这样的企业不进也罢,迟早会被市场淘汰,“以人为本”才是普世价值啊。
 
吴伟杰_jason:
 
正向激励让员工主动为了发展努力,负向激励让员工为了保住饭碗努力。正向激励会让员工为了企业荣誉和别人决斗。负向激励会让受罚员工倒戈相击。
 
爱恩心理:
 
应该向成都某公司学习:取消迟到罚款,改为爬楼梯。据说,此规定出台了快1个月了,基本上没有迟到的了。
 
凯迪GaryWang:
 
如果一个企业靠罚款做制度来约束员工,其实是一种最错误的选择,罚款只会造成员工逐渐对企业失去信心,使企业逐渐失去人才。
 
饭没了:
 
企业总会找到其他方式变相罚款的,别做梦了!绩效考核,劳动部门管得着么?所以,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不要以为企业治不了员工了。
 
来源:《才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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